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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问韩信,他到底是不是真心喜欢刘邦。
韩信说不知道。
事情发生的突然,韩信就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现自己可能对那个臭不要脸的泰迪犬有点意思,他熬夜思考,果然还是觉得,那家伙就是个傻狗。
傻透了的傻狗。
他和刘邦是一个宿舍的,每天看着刘邦裸着跑来跑去,他想,自己应该不是真的喜欢他,不然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有反应。
不过刘邦遛鸟不是一天两天,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对他习惯了。
然后刘邦勾搭来勾搭去,每天不是泡这个妹子就是逗那个妹子,韩信有时候会问他,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刘邦说,没咋,就是喜欢,然后不喜欢了。
韩信心说你这个发情狗,还是没表现出来。他和刘邦的关系是兄弟,也不是兄弟。好像没那么铁,但是又不一般。韩信不敢保证他会为自己两肋插刀,首先这人就不知道什么是仁义,其次他自己也没那么大脸觉得人家对自己多特别。
其实韩信感觉自己是有点放不下刘邦的。
他破事那么多,而且性格也不好,那么招人讨厌。
如果没有自己,估计只会被群殴致死。
他想,至少在他飞过去保护妹子的时候,自己可以是一个助力吧。
韩信后来觉得,自己可能也不是喜欢他。
单纯就是放心不下这个傻狗吧。
他想明白了后,去和张良说了这件事。
张良正在擦眼镜,看不太清楚韩信的脸,于是他低下头看韩信磨得脏脏的运动鞋。
他没觉得很惊讶,对于韩信来说已经很不可思议了。
因为张良只是轻轻叹口气,说,你开心就好。
随你怎么想吧。
韩信对张子房这种随随便便的说话方式很不爽,好像只有他看得穿。
这么和张良说了,张良也没生气,只是勾起一边嘴角。
“我是不明白,但某人才是最不明白的那个吧。”
韩信愣了愣,他觉得刘邦是不明白。
算了,他爱知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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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张良说的某人,其实是韩信。
读出来的各位,谢谢你们读懂我的意思,就当我没说。